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障碍及路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不仅能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也对根治三农问题,完善农村承包制,加快城镇化建设有着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客观要求
(一)来自农村承包制的要求
现行的农村承包制,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初期,在否定人民公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极大地调动起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热情,短短几年时间,就解决了计划经济近30年都没有解决的全国温饱问题,创造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奇迹.但由于它的先天缺陷,最终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逐步拉大,导致了后来三农问题的突显,也导致了城镇化发展的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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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F12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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