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4967.2013.01.013
基于证据权方法的玉树地震滑坡危险性评价
玉树地震诱发了2 036处滑坡.应用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技术,选取与地表破裂距离、峰值加速度(PGA)、高程、坡度、坡向、曲率、坡位、与水系距离、岩性、与断裂距离、与公路距离、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等12个因素作为玉树地震滑坡危险性评价因子,采用加法与减法2种证据权方法,开展玉树地震滑坡危险性评价研究工作.结果表明:基于加法证据权方法得到评价结果的正确率为80.32%,基于减法证据权方法得到结果的正确率为80.19%.将滑坡危险性评价结果图分为极高危险区、高危险区、中危险区、低危险区与极低危险区5类.这一成果可划分出滑坡危险区,为灾后滑坡防治、基础设施重建与自然环境保护提供参考.
玉树地震滑坡、证据权、危险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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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42(水文地质学与工程地质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1202235,41004037,40974057;科学技术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009DFA21280;国家科技支撑课题"特大地震危险区识别及危险性评价方法研究"2012BAK15B01
2013-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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