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350.2021.18.052
"放管服"改革下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019年3月29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规定,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这是"放管服"改革下的简政放权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具体要求,高校成为实际工作的主体,为适应政策调整的要求,应树立主动、信任和共同治理的理念,采取相应的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利用大数据和实施认定工作的监管措施.
"放管服"改革;困难学生;认定;诚信
本文系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科学研究基金专项任务项目《基于诚信档案构建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SZZ1916
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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