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建设质量强国 共创美好生活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同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生活、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信息化
F203(国民经济管理)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