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363.2012.01.028
安徽省会经济圈碳排放强度与生态补偿研究
通过对1997年和2007年碳排放强度分析,揭示安徽省会经济圈内各市县对碳排放的影响和区域差异,根据相关固碳价格计算省会经济圈市县的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结果显示:(1)省会经济圈总体上为碳汇区,1997-2007年间碳排放总量增加1 049.9万t,年均增长14.4%,其中,合肥市碳排放量增长最大.(2)2007年经济圈内地均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和地均碳排放强度分别增加为1997年的2.18,2.41倍.1997-2007年,省会经济圈内的碳排放量、地均碳排放强度和地均建设用地碳排放都呈现合肥市>巢湖市>六安市.(3)经济圈内各县市地均碳排放强度差异显著,建设用地平均碳排放强度以合肥市最高(784 t/hm2),其次是霍山县和金寨县,其他区域的建设用地平均碳排放强度相差不大.(4)2007年合肥市提供的生态补偿标准是12.8~ 105.1亿元,六安市和巢湖市得到的生态补偿标准范围分别为31.9 ~278.1,0.6 ~13.8亿元;各县市生态补偿差异也很大.
碳排放、碳排放强度、生态补偿、安徽省会经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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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2;X375.4(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1YJA790134;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09-10D185;安徽省人文地理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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