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363.2010.06.002
辽宁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法研究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省域主体功能区划分要求并结合辽宁省实际,探讨了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基本思路和一般方法.设定"县域"为分析评价单元,对照主体功能区的基本定义,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战略以及其他较为显著的地理特征进行"感性试划",即通过定性分析断定一部分主体功能区的类型归属,这些单元称之为"易划区".对于通过"感性试划"不能断定主体功能区类型的分析评价单元称之为"难划区",采用多指标综合评判法和关键指标判别法进行"理性试划",最终形成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采用定性判断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理性分析和政府战略相结合、综合指标分析与关键指标判别相结合的主体功能区划分思路和方法,取得的区划方案易被政府和社会各方接受.
主体功能区、感性试划、理性试划、辽宁省
29
TU981(331)(地下建筑)
省部共建人文社科基地"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团队项目2007
2011-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