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叶乞丐的人际纠纷与社会边缘性——以嘉庆朝刑科题本为基本资料
清嘉庆时期乡村社会存在着一定数量的乞丐.乞丐因强讨与施与人发生纠纷,也和其他人发生纠纷.县级官府的捕役治理不法乞丐,捕役与乞丐具有对抗性.乞丐借钱殊为不易,谋生手段不稳定,雇工兼做乞丐或乞丐改作雇工的情形都有.乞讨者认为他人不可刻薄穷人,更不能容忍他人指责其"骗赖".乞丐之间往往产生内部纠纷,多因赊欠而起,有时丐头与丐伙产生矛盾,甚至致死丐头.乞丐家庭性乞讨现象也有.乞丐具有社会边缘属性,乞丐还会成为被图赖的牺牲品,女丐的命运同样悲惨.一些被视为晦气有所禁忌的工作如抬埋尸体,由乞丐来做,乞丐充当了抬尸人的角色.
嘉庆朝刑科题本、乞丐命案、捕役、丐头制度、抬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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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JJD770009
2022-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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