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实效研究:制度、路径与运作
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是否具有“实效”,直接影响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分割与边界划分,它已经成为衡量政府此轮简政放权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实效”对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作为职能转移基础的制度设计必须完整且清晰;二是执行路径既要灵活,又不可脱离中央的宏观改革目标;三是体现在结果层面,即政府将职能转移给社会之后,职能在社会中的运作要比在政府手中更为高效,且要有助于实现政府简政放权的瘦身目标.然而,在实践中,因为制度规定本身不完整性与模糊性并存,加上以政府为绝对主导的执行路径在“父爱情结”的作用下出现的各类变通,使得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呈现出了内容边缘化、形式单调与运转无力等非实效的结果.
政府职能、社会组织、父爱情结、实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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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内涵式大部制改革视野下政府职能根本转变研究”13&ZD034
2018-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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