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洋自由理论的来源与挑战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海洋自由理论的来源与挑战

引用
1609年,雨果·格劳秀斯提出海洋自由理论.因该理论违背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海洋强国的利益,遭到威尔伍德、弗莱塔、塞尔登等学者的反对.然而,海洋自由理论在17世纪的欧洲创建了一种新的国际法秩序.如今,海洋自由理论被广泛接受,并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吸收,发展成为公海自由制度.目前,公海环境面临严重挑战,出现诸多跨境全球性问题.这说明与理性主义自然法指引下的“绝对”海洋自由理论相比,自然法相对化趋势下的“相对”海洋自由更符合当今国际海洋法规则的发展规律.探究海洋自由理论对17世纪国际法和现代国际法的影响,有利于我们鉴古至今、开拓思路,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指导与借鉴.

格劳秀斯、海洋自由、闭海论、国际法

38

D990(国际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国际合作法律规则构建研究”16BFX188;中国法学会项目“我国参与北极航道多元治理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研究”CLS2015 C65;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国海洋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研究”15SFB5042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1-4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东岳论丛

1003-8353

37-1062/C

38

2017,38(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