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政策演变、模式比较及制度安排
为了解决城乡建设用地不合理的“双增长”和农村日益严重的空心化问题,当前必须尽快为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提供合理的制度安排.自农村改革以来,宅基地退出政策经历了允许农村房屋与宅基地一体转让、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农村住宅及宅基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与集体内部转让三个阶段.现行宅基地退出模式主要有宅基地换房、宅基地收储和市场化交易三种.比较而言,市场化交易能够发现宅基地价值、实现供需平衡,有更好的推广价值.但是,当前实施宅基地退出,除法律法规及观念上的障碍外,还存在其经济价值难以实现、相关配套改革缺乏、少数农户的财产权不被重视等问题.为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综合配套改革,依靠政府引导和市场化途径,实施分类、分层、多样化的策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城镇化、宅基地退出、农村住房、小产权房、制度安排、农村土地制度、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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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农户土地退出及其实现机制研究批准号:16AJY012”.
2016-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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