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京畿旗人司法审判体制探析
京畿地区是清代特别行政区,旗民杂处,社会矛盾复杂,纠纷讼案频繁.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包括顺天府、八旗、步军统领衙门、直隶总督在内的京畿旗人司法审判制度.在处理旗人诉讼案件的过程中,统治者注意强化各衙门之间的相互协作,以此调整京畿地区的民族关系,缓和社会矛盾.清代京畿旗人司法审判体制具有多元性.
清代、顺天府、旗人、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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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9
本文是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冲突与融合:青苗会与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研究”12YJC770056的阶段性成果.
2015-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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