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53.2008.03.032
关于预期违约制度的几个问题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领域中一项重要制度,我国1999年<合同法>首次明确对预期违约制度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规定,但是条文过简,可操作性不强.本文从预期违约的概念、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特征、构成条件、法律后果等基本问题入手进行了系统分析,以期对理解和应用该制度有所助益.
预期违约、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构成条件、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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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0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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