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职务行为致人伤亡后果的法条竞合处断
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因违背职业准则或业务规程,故意或过失致相对人伤亡后果的职务犯罪,同时符合刑法一般条款和特别条款而产生法条竞合.职务犯罪法条竞合类型的实质是犯罪主体的身份具有完全包容关系,这构成了对其处断的判断基石,处断要立足于严格职业责任和民权主义刑法观,为体现刑法公平,符合刑法精神,在适用特别条款明显轻于普通条款时,应当按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普通条款.唯有此,才能实现立法、司法和社会效果的逻辑自洽和协调统一.
职务犯罪、法条竞合、处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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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2017-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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