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48.2013.03.009
论民法的非制定法法源
民法法源中的非制定法法源是指虽未经国家有关机关制定,但经国家认可和保障的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如习惯、判例、学说等.对民法的形式渊源中的几类非制定法法源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通过结合司法实践论证其法源性地位,旨在促进我国民法法源的开放化、多元化,为司法审判提供更充分的依据,最终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民法法源、非制定法、间接法源
23
D903(法的理论(法学))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