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48.2011.04.038
叙事民法学的构想与任务——当前民法案例教学的现状与改进
针对规范民法学影响下的民法案例教学的缺陷和不足,应当建立以特定案例环境中的具体参与者为出发点的独立的民事案例教学——叙事民法学,可以让包括原告、被告、法院以及案例教学的其他参加者在内的各类主体拥有参与、言说的机会,让法之思考者不仅是亲临言说者们的场域,推动民法案例教学从规范性偏好向事实性与规范性并重转变.
民法案例教学、规范民法学、叙事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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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3(教学理论)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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