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48.2011.04.008
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反垄断规制
为了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知识产权的持有者往往利用知识产权的专有特性,不正当地行使知识产权,超越法律所赋予的合法垄断的界限,限制公平自由竞争.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因其过于抽象而不具有操作性.因此,有必要在借鉴他国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对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规制.
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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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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