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358.2014.09.004
猪业资讯
福建201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禁养区内猪场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六江两溪”流域(干流两岸1 km、支流沿江两岸500 m)、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含养殖小区(户),在201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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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X52
2014-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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