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3673.2003.05.004
用利润空间法实现从价格上限到利润上限的转变
价格上限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简单产物.事实上价格上限不能有效地抑制电价飞升和规避市场风险.作者首次将最高限价同动态调整机制联系起来,提出了利润上限模型.该模型吸取了英国的零售价格指数法(RPI-X)和美国的回报率法(ROR)两种监管思想,克服了价格上限在吸引投资和规避风险方面的两难选择,矫正了边际成本定价造成的利润剧烈波动,为发电侧市场的最高限价监管提供了一套可行的解决方案.
电力市场、价格上限、利润空间、利润上限、模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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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714(输配电工程、电力网及电力系统)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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