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594.2017.11.008
全面"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增值税核算例析
全面"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增值税税务处理变得较为复杂,同时,财政部也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予以规范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之前的规定相比也有较多差异.本文通过案例比较了增加、持有、减少不动产相关业务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为会计实务操作者提供参考.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不动产、会计核算
F810.42;F273.4(财政、国家财政)
201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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