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中现金流量表编制问题
现金流量表能够为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关政府现金资源使用效果和效率的信息,但在2015年底发布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法(试行)》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中却只是对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的差异调整进行了说明和规范,而尚未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进行明确.出于对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现金流动信息的效率和经济性的考虑,在收入支出表信息基础上将数据进行完善、组合和整理,是现阶段较为可行的途径.
政府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编制报表、权责发生制
F235.1(会计)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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