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底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底

引用
按原政策,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即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这意味着2017年5月这一政策即将过期.

零售、进口许可、监管要求、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政策、医疗器械、特殊食品、试点城市、商品、批件、配方食品、点模式、备案、保健食品、化妆品、过渡期、重庆、郑州、用途

F7 ;DF9

2016-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际商务财会

1673-8594

11-5551/F

2016,(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