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明确境外所得简易征收抵免后续管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核准事项取消后的后续管理问题,将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管理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即可使用简易办法抵免已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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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F8
2015-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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