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594.2012.03.018
“裂变式”所得税会计处理模式——以分期收款销售为例
本文从实务中发现的问题出发,主要探讨了分期收款销售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两种不同模式,先从实务角度进行了讨论,再从理论角度分析了两种处理模式的利弊,提出了"裂变式"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模式。在随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某大型央企的多个下属子公司进行审计和复核许多公司工作底稿中,笔者发现,被审计单位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下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普遍存在问题:有的被审计单位没有正确计量和处理该事项;有的虽然计量金额正确,但明显还停留在以利润表为主导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思维上;有的虽然正确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处理,可又采取了按递延所得税净额确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分期收款销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处理模式
F810.6(财政、国家财政)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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