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自7月1日起调整
@@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社会可持续发展、外贸增长方式、国家发展、财政部、口退税政策、进出口贸易、出口退税率、外贸出口、顺差过大、税务、贸易摩擦、海关总署、资源性、商务部、国务院、高污染、高耗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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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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