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金的所得税处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8594.2006.05.009

坏账准备金的所得税处理

引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即不受比例限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即按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数税前扣除).

坏账准备金、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可提取、税务机关、扣除办法、坏账损失、管理费用、比例限制、纳税人、国税、国家

F7(贸易经济)

2008-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1-3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对外经贸财会

1005-0035

11-3204/F

2006,(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