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594.2004.12.00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算之我见
@@ 根据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对以前期间已经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转回.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会计制度、明以前、企业
F23;F28
2005-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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