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594.2004.11.006
浅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开发费用、入账价值、当期费用、律师费、注册
F12;F27
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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