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594.2001.04.012
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退税政策的探讨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退税政策规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退(免)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可给予退(免)税外,其他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退(免)税."此规定使外贸公司在代理出口业务中遇到了许多困难,致使外贸企业将许多代理出口业务拒之门外,无法操作.表现在:
外贸企业、企业代理、出口业务、企业委托、货物、政策规定、外贸公司、生产企业、企业出口、委托方、多代理、财政部、退税、税务、国家、操作
F8(财政、金融)
2008-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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