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建立与运营
将原由畜牧兽医站承担的强制免疫工作交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是符合《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的有关规定的,动物防疫服务中心的运营采取了政府买服务、镇畜牧兽医站监管考核的方法,镇动物防疫服务中心通过按中心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负责人、人员招录、经营范围、经费渠道、工资分配,现运营正常.
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运营
S85;TS2
2017-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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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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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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