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随意丢弃动物尸体事件引发的思考
动物在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因为疫病、物理因素、机体自身缺陷等因素引起死亡,为解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问题,国家从法律层面和政策层面加以引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试图解决动物尸体随意丢弃,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环境污染、危害公关安全等问题。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随意丢弃动物尸体的行为却时有发生,并引起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如震惊全国的“黄浦江漂死猪事件”。今年3月湖北宜昌市某区境内长江小支流五龙河中发现46头死猪尸体,被央视报道,引起农业部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关注,笔者等人全程参与了“五龙河漂死猪事件”的处置过程,对随意丢弃动物尸体的原因进行的深入调查,对成功处置这一事件所采取的对策、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同类事件再度发生进行了深入思考。
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事件、染疫动物、死猪、动物排泄物、农业部、建立长效机制、规模化养殖场、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身缺陷、主管部门、政策层面、运载工具、疫病、相关工作、物理因素、死因不明、生产过程
S85;R51
2013-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