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066.2018.02.207
综合执法体制和提升食药监管能力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人民越来越关注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食药的质量安全,有些地方政府也顺势推行了综合的执法改革,把质监、工商还有食药等部门都整合成了市场监管局.但是综合执法的体制对于提升食药的监管能力是否有用呢?这是目前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所以在政府能力以及监管质量的理论上,去构建目标、结构、行为的分析框架,能有效探讨体制之于能力的作用.实践证明,省市县这三级改革的不同步使得政策目标内发生了冲突,而且监管的力量和事权形成了纵横结构性的错配,以至于综合执法将监管的专业行为稀释了,所以可以看出综合执法的体制对于食药监管的能力是起着反作用的.因此,本文深刻分析了综合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综合执法体制、食药、监管能力
F203(国民经济管理)
2018-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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