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最早的中外合作企业——大连中苏合营公司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实行“中外合资”等企业模式,当时有些媒体称之为“首创”.其实,早在1947年,中共大连地方组织为了恢复经济、安定民生、支援前线,与驻连苏军方面协商成立了中苏合营公司,这可视为我党最早的中外合资企业.中苏合营公司的运行,盘活了旅大的工业经济,使数以万计的工人得以就业,解决了保障民生的燃眉之急.诞生于全国唯一特殊解放区——旅大地区的中苏合营公司,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就已经步入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正轨,为建国后全面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建设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这些宝贵经验,对于当前进行的经济建设,仍然具有极大的研究借鉴价值.
中外合作企业
D923.6;F407.7;F830.59
2014-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