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对城市基层自治组织的改造——以福州救火会为考察中心
建国后,政府对福州救火会加以改造,清除传统势力的影响,使公权力嵌入救火会,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原则.政府之所以采取改造方针,主要基于现实需要,地处对台前沿、城市建设的缓慢、公安消防力量的不足、街道组织功能的缺失,使福州火情仍较为严峻,只有调动民间力量,才能有效遏制火灾,因此救火会得以延续,虽曾两度撤销,却能迅速复兴.但较之解放前,福州救火会性质有所改变,其业务以消防为主,受到政府严格管理,并不再以神缘为纽带,依托社境组织运行.救火会性质的嬗变,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综合反映,政府的改造举措客观上起到推动作用.
新中国、自治组织、改造、救火会
K27(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
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