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08X.2012.03.003
延安整风对“陕北肃反”的重新定性
“陕北肃反”①发生后,中共中央虽然在1935通过《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西北中央局党务委员会关于戴季英、聂洪钧二同志在陕甘区域肃反工作中所犯错误的决议》,对陕北肃反做了初步处理,但是问题远没有解决,此后争论依然继续.中共中央在延安整风期间召开西北高干会,全面否定了陕北肃反“必要性”的结论,重新定性陕北肃反为“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恶性发展的产物,确立了刘志丹、高岗等西北革命根据地正确路线代表的历史地位,彻底为陕北肃反受害者平反昭雪.但是陕北肃反的争论还是没有彻底解决,争论还是存在,为平息分歧,增强党内团结,1945年6月,在中共“七大”结束不久,中共中央又委托朱德、任弼时等主持召开西北历史座谈会.西北历史座谈会,批判了对西北高干会的不满言行,进一步维护了西北高干会的结论.8月9日,七届一中全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一致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修定稿,对陕北肃反的争论做了最高裁决,陕北肃反争论至此暂告一段落.
陕北肃反、西北高干会、西北历史座谈会
K265.9
2012-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