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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电视与电商合作模式运营的本质与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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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T2O模式 在《舌尖上的中国》播出时,边看电视边在网上购买节目中出现的食物成为一种时尚现象,到《舌尖上的中国Ⅱ》播出时,栏目组开始主动与电商进行产业合作,既利用网络进一步带动电视节目的热播,又将电视节目的火爆人气转变为网络购买力,并使电商商品有了“官方保证”,将更多的利益回收到自己手中.由此,电视与电商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模式合作.《爸爸去哪儿2》与天猫合作推出节目中的明星父子装;旅游卫视与淘宝网签署战略协议,共同探索旅游电视节目的电商化;真人秀节目《女神的新衣》中明星同款服装同步上线到天猫进行销售等.由此可以看出,电视与电商正在通过多样尝试,试图共同构建出一个较完整且闭合的产业价值链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

F274;F832.33;F426.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YJC860046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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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研究

1007-3930

11-3068/G2

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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