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724.2017.20.006
从先秦礼制探析古人礼物观——以《仪礼》、《礼记》为研究主体
中国自古以来便是礼仪之邦,礼文化非常发达,在各个方面都做了具体而细致的规范,所谓「统承先王,修齐礼物」(《尚书.微子之命》),「无礼不相见也」(《仪礼.士相见礼》),「不以贽,不敢见」(《礼记.表记》),礼物的交换大至朝聘会盟、诸国交流,小到婚丧嫁娶,走亲访友都是不可或缺的.清儒姚际恒在《仪礼通论》中说,「古者相见,先之以介绍,将之以辞命,附之以礼物.」在《周礼》、《礼记》、《仪礼》等经籍文本中,对于礼物的适用场合和餽赠原则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而正是因为礼物在不同场合的流通与使用,使得我国的礼文化变得生生不息、浓郁多样.而在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礼物的使用似乎更多的沾染上了「攀附关系」、「走后门」之类的市侩气息,甚至将礼物的价值同金钱的价值划上等号,这同古人的「礼物」,无论是内容亦或所赋予的价值都是截然不同,甚至背道而驰的.在本文中,将对「礼物」观念的内核、交换原则和适用场所,来探讨古人古人的礼物观,以求正名.同时反思如今大肆盛行的礼物观,找出能将已经扭曲的观点终归正道的具体方法.
内核交换、原则种类价值
G271;C958.121.4;D035
201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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