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中的形式论与实质论之争
形式论与实质论是我国刑法解释中的两种学说,形式论与实质论属于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只是这两种学说对于个别犯罪要件的解释各异,立场不同。形式论与实质论的争论之战是我国刑法研究自我审视的表现,是促进我国刑法不断完善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升我国刑法研究的水平。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刑法解释中形式论与实质论的辩证关系,对形式论与实质论之争作出结论并澄清事实,为我国刑法的研究和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刑法解释、形式论、实质论
D926.7;G623.2;D616
2016-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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