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646-B.2012.01.007
新中国成立初农村妇女婚姻家庭地位提高的原因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大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这种变化不仅是因为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实施,更主要的是因为党和政府的积极支持与能动干预以及农村妇女自身积极学习文化知识,并广泛参加生产劳动与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妇女、婚姻家庭地位、原因
D669.68;F067.4;K269.5
陕西省教育厅项目2010jk375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