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
我们的军事原则是:(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4)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
毛泽东、中等城市、敌人、兵力、目标、军事原则、小城市、大城市、转移、中和、乡村、面包、方法、敌军
K4 ;I20
2017-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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