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031.2021.03.011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安部队的组建与发展
一、全国各地公安武装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
为适应解放战争的形势,统一领导全国各地的公安工作,1949年7月6日,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决定,在中央军委下设立公安部.罗瑞卿被任命为中央军委公安部部长.公安保卫具体业务工作由中央社会部划分出来,由军委公安部主管.
当时北平市所面临的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非常复杂,负责担负警卫中共中央和维护北平社会治安等任务的公安武装,是中央警备团和华北军区步校改编的北平市纠察总队及207师.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罗瑞卿建议组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担负中央警卫和首都武装保卫任务.1949年8月31日,中央军委下达命令:"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及所辖第1师、第2师即日成立."
新中国成立初期、组建与发展、公安部
E297.3;K27;D232
2021-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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