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341.2023.03.008
幸福与自由:论亚里士多德与黑格尔的伦理生活
亚里士多德开创了西方伦理学说的体系,黑格尔则为集大成者.但是黑格尔对伦理生活的阐释与亚里士多德不尽相同,一方面,黑格尔跟随康德将德行与动机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中解放出来.其中,黑格尔将抽象法中的客观义务和道德法中的确定动机行为相结合,个体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获得德行.另一方面,黑格尔通过对自由意志的推演将国家作为个体实现自身的最高形式,个体最终在国家中获得政治公民的身份进而完成自身在客观精神的教化.在这一点上,黑格尔运用自由理念超越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念.
黑格尔、亚里士多德、幸福、自由、伦理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21KSC204
2023-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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