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341.2023.01.018
胎儿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我国《民法典》第16条在接受赠与、财产继承上赋予了胎儿以准人格权,使胎儿的部分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近年以来,胎儿被侵害人身利益的情况时常发生,胎儿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已经在法学界逐渐变得热门.法律却没有赋予胎儿以损害赔偿请求权,致使"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因此,我们要研究胎儿是否应该具有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这方面,理论界与实务界仍存在不小的争议.但支持胎儿获得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更加有力、适当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路径,规范权利行使的时间、主体、范围等具体规则,希望立法能早日给予胎儿完整的保护,在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提供有力的损害赔偿.
胎儿权益、胎儿人身损害赔偿、民事权利能力、保护规则
D912(法学各部门)
202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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