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341.2022.02.022
论"三权分置"对自然资源资产集体所有权实现机制改革的启示
"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改革将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中的人身属性剥离,将经营权作为纯粹的财产权利纳入市场流转,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根据宪法规定,除土地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拥有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部分还处于未利用或初步利用的阶段.为了生态文明建设和振兴农村战略的实现,应当深入分析"三权分置"土地制度改革的法理逻辑和实现路径,以此为基础探索自然资源资产集体所有权实现的机制创新,实现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的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成员权、产权体系
D912.6(法学各部门)
202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