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341.2016.05.048
论卓越法律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向本科的拓展--以地方高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为中心的展开
最初设立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是为了满足当时社会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并且嵌入高等教育精英化培养模式之中,高校扩招后,本科教育转变为大众化培养模式,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下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既往定位不能改变,唯有在确保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上竭尽全力,有卓越计划实施资质的地方高校有必要适度打破招生上的多年联考,推行本硕连读的“3+1+3”培养模式,前三年学习本科专业,大四一年做好与法律专业教育的衔接,重在培育法律职业伦理,聚焦诚信教育,后三年学习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职业技能,重在法律实践教育。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地方高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教育、诚信教育
G643(高等教育)
黑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律类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诚信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GXM-YJS-2015016
201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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