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063.2011.05.012
刍议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制度之建构
为适应市场经济下法制民主化的客观需要,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对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由于内在的相关性,新的审判方式必然会对证据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势必成为民事审判改革的一大“重音”。而现实中取证保障被忽视、“取证难”的现象层出不穷,如何切实地增强当事人取证能力,保障其证明权的顺利实现,正是建构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制度的目的所在。
收证权、审判方式改革、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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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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