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479.2006.09.003
中国——东盟货物贸易自由化的法律环境探讨
@@ 一、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背景
继2001年正式确定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CAFTA")计划之后,2002年11月4日,出席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该<框架协议>属于区域贸易协定,是中国参与区域经济组织的重要实践,标志着CAFTA建设进程正式启动.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自由化、法律环境、框架协议、领导人会议、区域、贸易协定、经济组织、经济合作、建设进程、朱镕基、国务院、总理、实践、签署、启动、标志
F7(贸易经济)
广西财经学院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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