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区"的挑战:论国际海底区域开发规章的双重面向
以《"区域"内矿物资源开发规章》为标志的深海海底区域开发国际法已经进入"深水区",按照既有路线图制定规章遇到了新的困难与挑战,原因是当前开发规章谈判呈现出双重面向.第一重面向是在区域利益集团的利益不断分化与弥合的过程中,国际海底管理局"自上而下"地推动《开发规章》与已有国际法规范的协调,这一面向的主要矛盾在于如何对"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进行类型化的适用以及法律与技术委员会对决策的参与.第二重面向是以担保国立法和承包者的实践为出发点"自下而上"地推动《开发规章》及标准和准则内容的完善与发展,这一面向要求海管局开发的各个阶段都应根据健全的商业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来建立正当高效的程序,以适应开发实践的需要.据此,中国作为海底事务的主要参与方,应当顺应"双重面向"的趋势,从外交政策和国内立法两个方面贡献中国的智慧与力量.
国际海底区域、国际海底管理局、开发规章、国际法、双重面向
D993.5(国际法)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FJ2022JDZ009
2024-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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