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视域下的林权制度改革与参与式森林资源保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赋予了农户对森林资源的经营权与收益权,林业经济收益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农户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然而,随着林改在全国的深入开展,经济收益作为激励因素促进农户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有效性受到了另一些学者的质疑.基于文献研究,文章构建了社会资本视域下林改与参与式森林资源保护的概念模型.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社会资本对参与式森林资源保护具有显著影响,并且正向调节林改与参与式森林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该研究结论对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制定具有一定的管理启示.
社会资本、林权制度改革、参与式森林资源保护
F322(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1-042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273204;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SKLURE2011-2-5;西安交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sk2011032
2013-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