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作为侵权责任中的诚信原则——以作为义务为中心
诚信原则是贯穿民法的帝王原则,然学者们却极少谈及它在侵权法中的体现.其实,诚信原则在侵权法中的运用昭显为作为义务、不作为侵权责任的产生与扩张.域外国家通过直接、派生或混合运用的方式来发挥诚信原则在侵权法中的巨大功效,以因应社会变革对法律提出的要求.有鉴于此,我国应唤醒并拓展诚信原则在侵权法中的作用,从而保持侵权法的开放性与应变性.
诚信原则、不作为侵权责任、作为义务、有益借鉴
DF526(民法)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侵权法上比例原则及其司法适用"2012C096;福建省教育厅A类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作为义务体系之研究"JA10069S
2013-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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