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关系抑或群体劳动关系:现状、根由与进路
我国当下多发的所谓“集体劳动争议”并不具有集体劳动关系属性,实质上属于群体劳动关系(争议).群体劳动关系(争议)的发生,有经济、行政、思想、组织、制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对于群体劳动争议,应当综合发挥政府、工会和其它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治理.在由单个劳动关系到群体劳动关系再到集体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集体化过程中,面对群体劳动争议多发而集体劳动关系发育不足的现实,应当通过政治松绑、工会尽职、制度形塑、集体谈判创新等路径,着力于群体劳动关系(争议)向集体劳动关系(争议)的转化.
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争议、群体劳动关系、群体劳动争议
C97;DF47(劳动科学)
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研究"
2013-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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